关注什么是四方责任违反防疫规定后果有哪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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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方责任是指在疫情期间,把全市动员起来,全面落实属地、部门、单位、个人的四方责任,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。

属地责任

各地*府主要负责人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,对辖区内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,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坚持集中办公、24小时值班值守,严格落实入境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管理要求,科学研判疫情形势,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疫情防控策略。

部门责任

各行业部门(单位)要落实主管责任,制定适合本行业特点的疫情防控技术方案,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,指导所辖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,持续加强本行业、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。

单位责任

机关、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,坚持疫情防控“五有”要求(有疫情防控指南,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,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,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,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),配备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,做好员工每日体温、症状等健康监测,督促健康异常人员前往医疗机构就诊。主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,做好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员工的排查登记,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备,落实核酸检测、隔离等措施。

个人责任

任何个人都应协助、配合、服从*府部门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。群众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,坚持做好个人防护,科学佩戴口罩,在公共交通工具、电梯等密闭场所全程佩戴口罩。保持个人卫生,勤洗手,咳嗽、打喷嚏时注意遮挡,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,加强家庭室内通风、消*。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,应主动报告社区,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、样本采集、检测、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,如实提供有关情况。

以下违反疫情防控的行为将严惩:

1.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,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测范围的人群;出入小区、超市、菜场等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、拒不配合开展体温监测、不按规定“扫码亮码”的人群。

根据情节,可处警告、罚款、拘留。情节严重的,以寻衅滋事罪、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。

2.封控、封闭小区的居民违反有关规定,擅自外出、聚集。

根据情节,可处警告、罚款、拘留。情节严重的,以寻衅滋事罪、妨碍传染病防治罪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定罪处罚。

3.拒不服从人民警察、疫情防控部门采取的防控措施,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、警戒区、检查站(点);不按规定报告,隐瞒、谎报病情、旅居史、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。

根据情节,可处以警告、罚款、拘留;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,以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。

4.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*工作;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。

根据情节,可处以警告、罚款、拘留;引起新型冠状病*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以寻衅滋事罪、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。

5.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医疗救护人员、疫情防疫人员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。

根据情节,可处警告、罚款、拘留;情节严重的,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。

6.殴打、侮辱、威胁医务人员,扰乱医疗机构及隔离观察点正常秩序。

根据情节,可处警告、罚款、拘留;情节严重的,以涉嫌侮辱罪、寻衅滋事罪、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。

7.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*感染肺炎病人、病原携带者,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,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,造成新型冠状病*传播;在各类场所中发现的健康码为*码、红码的人员,不按照规定在原地等候处置,遵守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监测规定的。

根据情节,可处以警告、罚款、拘留;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,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。

8.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期间违规接触其他人员,或者隔离结束后,不按照规范严格居家健康监测,非必要进行外出活动;疫情防控期间,违反规定组织、参加打麻将、打牌、餐饮、娱乐等聚集活动;具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,未按疫情防控要求,到发热门诊就医。

根据情节,可处警告、罚款、拘留;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,以妨碍传染病防治罪、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。

9.故意编造、传播疫情有关的谣言、谎报疫情、警情。

根据情节,可处警告、罚款、拘留;情节严重的,以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或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。

10.故意泄露、传播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*感染肺炎病人、病原携带者个人隐私。

根据情节,可处警告、罚款、拘留;情节严重的,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。

11.违反疫情防控规定,药店或者个人等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;违反疫情防控规定,进口、销售、购买进口冷链食品。

根据情节,可处警告、罚款、拘留;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,以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。

12.在疫情防控期间,囤积居奇,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用品、药品或涉及民生的物品。

根据情节,可处警告、罚款、拘留;情节严重的,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。

13.新冠肺炎疫情监测中,不严格按规定对特定人群及环境开展核酸检测的属地责任部门,与拒不配合被检测的人员和机构。

对属地责任部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按照*纪*纪给予处理;情节严重的,以滥用职权罪、玩忽职守罪、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。

对被检测的人员和机构,根据情节,可责令停产停业,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,并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。

14.有关单位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、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。

根据情节,可责令停产停业,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,并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。

15.地方各级人民*府、卫生行*部门、国家工作人员未及时履行职责或未采取有效疫情防控措施。

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,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。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,情节严重的,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。同时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按照*纪*纪给予处理。

来源:宜宾疾控

原标题: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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