罚扬州石塔菜场商户不明码标价

随着“五一”小长假的到来,生活物资供需两旺,一些商贩于是耍起了小聪明,在价格上做文章。今天(4月30日),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“地毯式”检查时,发现部分商贩未明码标价,处罚没商量!

在扬州石塔农贸市场水产区,执法人员发现,多数商家没有标注价格,问及原因,对方还振振有词,说水产价格一天一个价。此外,商户们还辩解称,随着鱼、虾的鲜活程度,早市和午市的价格会有波动,标价有难度。执法人员强调,明码标价是《价格法》要求,商户必须遵守。随后,执法人员对违规商家开具了罚单,并要求立即整改。

见有摊贩遭罚,一旁的商户抖机灵,现场标价试图逃避处罚,被执法人员叫停。检查中,执法人员发现,市场蔬菜区商户基本能够做到明码标价,总体价格平稳,现场没有发现高价菜以及哄抬物价等行为。此外,执法人员还对商家电子秤进行核准,也没有发现异常。执法部门严格执法,市民纷纷叫好。

据了解,今天,广陵区市场监管部门出动30名执法人员分6组现场检查,查处“未明码标价”九起,商户未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2起。

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价格行为的*策提醒告诫函

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:

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,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市重要民生商品、疫情防控物资市场价格秩序平稳,保障米面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、消*液等防疫用品价格基本稳定,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有关价格*策提醒告诫如下:

一、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》《江苏省价格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二、要遵循公平、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强化价格行为自律,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,积极配合*府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,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。各相关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,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。

三、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,做到价签价目齐全、标价内容真实明确、字迹清晰、货签对位、标示醒目。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。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

四、不得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;不得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扰乱市场价格秩序;不得恶意囤积居奇;不得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,推动商品价格过快、过高上涨;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。

五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价格违法行为行*处罚规定》,经营者有推动商品价格过快、过高上涨行为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,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吊销营业执照。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有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的,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、吊销执照。

扬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重要民生商品,疫情防控物资生产、供应、销售等环节全程价格监管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,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性质严重、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。

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

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

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

请拨打热线进行投诉举报~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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